更改个人定点医院

 

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两种情况:

 

(一)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更改

      1、由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合”进行变更。

      2、由单位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3、个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合”或“医保北京” 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职工个人业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被变更医院──选择新的定点医院──变更成功,次日生效。

  “医保北京” 公众号菜单栏──选择“医保查询”──进入“个人定点查询修改”──进入“城镇职工定点医院查询与修改”后,系统直接跳转至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合”,后续步骤与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合”自助变更步骤相同。

  城镇职工退休人员还可通过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定点医院变更手续。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变更

      1、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2、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合”或“医保北京”

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居民医疗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账户信息采集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待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修改”后,搜索查询 “新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后进行 “提交”。

  “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选择“医保查询” ──进入“个人定点查询修改”──进入“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修改”后,系统直接跳转至“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合”,后续步骤与“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合”自助变更步骤相同。

  特别提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网上自主变更定点医院的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早六点至晚十点。变更成功后,当日页面不显示,次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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