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
BEIJING RED CROSS EMERGENCY MEDICAL CENTER
外地参保人员来北京市看病就医的报销方式
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式:
直接结算:异地参保人员已在本人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医保费用结算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执行,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标准按照本人所在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执行。
全额垫付: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全额与定点医院结算,回参保地自行手工报销(具体所需材料及报销流程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