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绿色通道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

关于急危重症优先抢救处置制度

 

      为确保急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救治,突出我院急诊急救的专科优势,最大限度的争取抢救时间,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保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特制定急危重症患者优先抢救处置制度。

 

一、急危重症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6小时)所患疾病可能危及生命或者可导致严重残疾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或自发引起的严重颅脑损伤或病变:脑出血(昏迷)、脑水肿(占位)、脑疝形成等;

(二)严重胸腹部外伤所致血气胸(开放性、张力性)、实质脏器破裂(肝、脾)等; 

(三)创伤所致失血性休克合并多发骨折、骨盆骨折、大血管损伤等。

(四)自发出现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穿孔出血、急性肠梗阻、重度胰腺炎等急腹症。 

(五)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例如各种休克、昏迷、心肺复苏、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二、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抢救流程:

1、遇急危重症病人就诊时,急诊科“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小组”应立即将患者接入抢救室,建立“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凡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立即投入抢救处置;暂缓缴费、住院等手续,待病情趋稳后再补办有关手续。立即给予组织抢救、优先检查、检验、办理入院手续。

2、急诊科值班主任立即对就诊患者进行病史询问及病情评估,下达相关监护、吸氧、建立静脉通路、抢救用药、抽血、胃肠减压、留置导尿等医嘱,值班医护人员迅速遵嘱执行。

3、值班医生迅速开具化验、影像等申请单、住院申请单,同时加盖带有“急诊科”字样的急诊章前往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申请单盖章等工作。住院处开通急危重症办理挂号、手术等工作的绿色通道窗口。

4、申请单盖章完毕后值班护士立即送血化验,检验科收到标本后50分钟内需完成所有检验检查。同时值班医生陪同患者在给予有关紧急治疗等措施的同时前往影像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对需行辅助检查的急危重患者,值班护士应电话通知有关医技科室,以使其提前准备,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对辅助检查后肯定诊断或需行手术的患者,由陪同医生电话通知急诊科值班主任安排专科会诊。检查完毕后医生陪同患者返回抢救室。相关影像资料打印后由影像中心安排专人送往抢救室(检查完毕时到送达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5、急诊科迅速电话通知有关科室值班主任会诊,受邀科室应在5-10分钟内到达急诊科。

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患者需行多学科会诊,必要时请示主管部门领导及时组织,同时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参与组织抢救。

6、会诊医生到达抢救室会诊时,需行急诊手术的,急诊科应立即进行术前准备,同时安排麻醉会诊;专科医生会诊后立即通知手术助手到手术室进行交接准备,麻醉医生会诊后立即通知手术室值班护士进行术前手术台、物品及交接准备; 同时向患者家属交待手术及麻醉风险、病情等工作。手术室接到电话通知后需立即安排手术间、联系器械和巡回护士、麻醉师准备药品和麻醉器械。

7、手术、麻醉同意书家属签字后,急诊科医生将手术通知单盖章送手术室。同时急诊科安排医护人员将患者送往手术室,并结合患者情况进行约血。

8、患者到达手术室交接区后,手术室值班护士、手术助手和急诊科医护人员共同进行患者交接及手术安全核查。手术治疗过程中麻醉医生要全力配合手术术者手术需要,对患者进行输血、化验等相关工作。

 

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工作要求

1、提供绿色通道的部门包括急诊科、辅助检查科室、重症医学科、手术室、住院处等。

2、急诊科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接诊制

3、急诊科值班主任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并将相关检查申请单签字盖章先行检查、检验。

4、急诊科设有绿色通道专用“急诊科”印章,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等,要根据 “绿色通道专用章”,无论患者交费与否,须优先为患者提供最快捷的医疗服务。

5、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各相关科室必须简化手续,优先给予提供救治,各科室间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6、重症医学科每日要预留床位以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

7、急危重患者接诊后接诊医生应书写急诊抢救病历。因抢救未能及时书写抢救病历者,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时间和补记时间。

8、在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过程中,对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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